近来,西方学者已经更加充分地利用了中国和日本的具有悠久传统的历史学术成果,这就大大地增进了我们对过去事件和制度的明细的认识,以及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批判性的了解。此外,这一代西方的中国史学者在继续依靠欧洲、日本和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学研究的扎实基础的同时,还能利用近代西方历史学术的新观点、新技术以及社会科学近期的发展成果。而在对许多旧观念提出疑问的情况下,近期的历史事件又使新问题突出出来。在这些众多方面的影响下,西方关于中国研究的革命性变革的势头正在不断加强。
当1966年开始编写《剑桥中国史》时,目的就是为西方的历史读者提供一部有内容的基础性的中国史著作:即按当时的知识状况写一部6卷本的著作。从那时起,新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新方法的应用和学术向新领域的扩大,已经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史的研究。这发展反映在:《剑桥中国史》现在已经计划出15卷,但仍将舍弃诸如艺术史和文学史等题目、经济学和工艺学的许多方面的内容,以及地方史的全部宝贵材料。
近几十年来我们对中国过去的了解所取得的惊人进展将会继续和加快。进行这一巨大而复杂的课题的西方历史学家所作的努力证明是得当的,因为他们本国的人民需要对中国有一个更广更深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属于全世界,不仅它有此权利和必要,而且它是引人入胜的一门学科。
费正清
崔瑞德
第六卷序
《剑桥中国史》第六卷译名的翻译说明于下:
中文译名依然采用威妥玛-翟理斯拼写法(Wade-Gilis sys-tem),在现有拼写法中,这是英语写作中最常使用的翻译中文文献译名的拼法。有一些例外情况,将在下面加以说明。
日文译名依然采用赫伯恩拼写法(Hepburn system)。
蒙古文译名采用田清波创制的拼写法,见《鄂尔多斯字典》,卷3,《古代蒙古书面语词汇索引》(北平,1944年)。稍有变化的是将田清波拼法中的q改为kh,r改为gh,■改为ch,■改为sh,■改为j。
藏文译名采用萨拉特·钱达·达斯《藏英大词典》(加尔各答,1902年)的拼写法。
波斯文译名采用国会图书馆的拼写法(they Library of Congress system)。
突厥文译名采用V.M.纳德里耶夫《古突厥语词典》(列宁格勒, 1969年)中的拼写法,但有以下改变: r改为gh,■改为ch,■改为sh。
汉文和日文人名按本身的习惯,姓在名前。中国和日本学者用西方文字发表的论著,署名按照发表时的形式,有时名放在姓的前面(如陈学霖,作Hok-lam Chan),拼写法亦可能不用威妥玛-翟理斯拼写法。
汉文地名依然采用威妥玛-翟理斯拼写法,除了一些英文文献中惯用的尽管拼写并不标准的地名。地名表可参见施坚雅《现代中国社会:参考书目》(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73年),第1卷,导言,第12页。现代地名不用连字符(如Hopei即今天的河北省),古代地名用连字符(如金代的河北西路写作Ho-Pei,Hsi-lu)。
地图主要依据谭其骧主编的中国的标准历史地图《中国历史地图集》(上海,中华地图学社,1974—1976年版;北京,地图出版社,1980—1981年版),第6册,宋、辽、西夏、金;第7册,元。地图23和37采自《远东古代博物馆通讯》,第59期(1987年),第214、215页。
汉文官名一般采用贺凯的《中国职官辞典》(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5年)的译法。但是,该辞典不能完全解决本卷涉及时代的所有问题。本卷所述各王朝官名的用法经常改变,读者应该记住,被宋、辽、西夏、金和元经常使用的同一个官名,常有完全不同的职能,所以有时需要不同的英文翻译。
本卷叙事中,皇帝在位时用他们的庙号,即位前用他们的原名。表1—4列举了各朝皇帝的各种年号。
年代采用标准的中国纪年,而不是西方纪年。读者应该知道,中国纪年能够正常地与西方纪年相对,但是并不完全吻合。这样,如澶渊之盟,就被按中国纪年系于1004年,尽管签约的时间实际是在1005年1月24日。
鸣谢
由于在叙事中要涉及各种语言和文化,本卷的编者们面临复杂的时代及其史料提出的重重问题。我们在此对所有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国际学术组织的成员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的大力支持。我们要特别感谢牟复礼教授的支持,他仔细阅读并评审了本卷的全文;还要特别感谢詹姆斯·盖斯博士,他在十年中处理了本卷和《剑桥中国史》其他卷的琐碎学术事务。我们还要感谢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教授,她不仅撰写了本卷中的一章,还帮助编者们审定了蒙古语、突厥语、藏语和波斯语词汇的用法;亦要感谢金淑文(Soo-won Kim)女士,她帮助我们解决了朝鲜语的问题。
编写本卷用了多年时间,在国家人文科学基金和普林斯顿大学的慷慨支持下,本卷才得以出版。
崔瑞德
傅海波
导 言
构成本卷论题的四个政权,通常受到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的消极对待,它们都被视为中国历史大转弯处的阻碍。每一个政权都由一个非汉族人的统治集团所建立,在保持自身文化特性的同时,它们都统治过一个包括众多汉族人在内的多民族的国家,并且控制了曾由汉族人长期统治的广大地区。这每一个政权,都向中国文化的整体性、根深蒂固的中国文化至上观及其国际秩序观提出了挑战。
然而,这些政权显然都取得了成功。契丹人的辽朝比汉、唐以外任何一个先前的中国王朝存在的时间都长。907年唐朝覆亡后的一个多世纪内,位于今陕西北部和甘肃境内的党项人牢牢地掌握住了他们在晚唐时获得的地区性权力,并进而建立了自己的西夏帝国,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存在了两个多世纪。在契丹政权崩溃两个多世纪以后,蒙古人的元朝官方史学家勉强承认了辽的正统王朝地位,但却否认西夏具有这种资格。而在我们看来,它几乎同样具有这种资格。这两个政权都是长期存在的稳固的政权,坚定地植根于部分地由汉人栖息达千年之久的地区内,都面对着一个敌对的汉人政权宋王朝而长存;后者在人口数量上以20比1超过它们,其经济资源更是占有压倒的优势。这两个国家都通过战争而使宋停战,迫使宋承认了它们的存在以及作为独立政权的平等地位,并以和平为条件获取了大量财物。
女真人的金王朝取得了更大的成功,它在一个一向作为中国人世界的遥远边疆的地方出现,先是征服了辽,接着用强力控制了宋的整个中国北方地区。契丹人和党项人所建立的不过是一个包括汉人在内的多种族的边疆政权,尽管汉人可能占人口的多数并肯定是国家大量财富的生产者,但他们并不占有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而金帝国却拥有急剧膨胀的3000—4000万的汉族人口。与契丹人和党项人相比,女真人政权极有必要去适应传统的政权方式。它也是一个更货真价实地声称是宋的势均力敌的对手的国家——另一个中国。
蒙古人的元朝同前几个王朝完全不同。说到辽,它在中国的版图,至少在其初期,不过是一个其政治中心始终位于它家乡草原的政权所进行的近于附带性扩张的产物。女真人保持了他们在东北地区的部落领地,但很快他们实质上就变成了一个连其首都也建在中国的中国王朝。蒙古人推翻了西夏和金,占据了中国北方,而这不过是他们那意图征服世界的军事力量所进行的急速扩张的一部分,这一意图导致他们控制了从匈牙利和波兰边境直到日本海的欧亚大陆。蒙古人关于“天下”的概念,远远超过了汉、唐、宋以及任何其他中国政权所能梦想到的范围。一时间,中国不过成了一个大得多的政治秩序中的一部分。到忽必烈征服南宋并把这整个国家置于蒙古人的统治之下时,蒙古人的帝国也随之破裂成若干相互对立的汗国,但是中国——此时是整个中国,其人口超过1亿——仍然仅是一个更大的帝国的一部分。与前几个政权不同的是,当中国的元政权崩溃时,蒙古人仅仅是撤回到了他们草原上的家乡,在几个世纪内依然是一股较强的力量。
这些政权的每一个都有它自己成功的方式,这些占支配地位的民族的每一个也都在展示适应性的同时保持了自己的特性。他们在几个世纪内控制了中国北方的广大地区。举例来说,北京一带就被他们牢牢地掌握了达四个多世纪;而甘肃的西部地区,则是在外族人统治了六个世纪之后,才在明朝第一个皇帝时由汉人恢复了控制。此外,整个中国北方也被非汉人统治了两个多世纪。
尽管中国落入外族人之手的部分在不断扩大,还是可以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看看这些政权,把它们视为一个更为漫长的反向进程的一部分。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式的官僚统治方式成了东亚的政治规范,被那些汉人控制范围以外的政权和那些传统上非中国地区的政权所采纳与适应。这一发展可以追溯到高句丽,追溯到新罗和百济的高丽王朝,追溯到7世纪以后统一的新罗以及7—8世纪的日本。作为一个稳固的东北国家的辽,是直接承自于辽东的渤海(719—926年)的;在契丹人国家的建立过程中,对渤海的征服可能是比在937年获得中原的十六州更为重要的步骤。渤海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有五京,有一个构造精巧的汉式的官僚政府,有一批精通书面汉语的精英,有一种在唐帝国的边疆出现并繁荣了两个世纪的发达的文化。[1]一个多少与此类似的南诏政权自8世纪初建立,它占据了现今的云南。[2] 这两个具有强烈独立性的唐的“附属政权”,表现出大体一致的政治发展——非汉人对中国制度的适应——这是把邻近的人民纳入中国的制度与文化体系的重大步骤的一个方面。
这种发展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出现:能提到的有西夏、高句丽,还有越南——它于10世纪初最终摆脱了中国人的统治,并以中国模式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国家[3] ——这些民族有的在中国的地方行政管辖下生活了几个世纪,当他们最终挣脱控制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时,都继续采用了熟悉的管理方式。在另一端,日本、渤海和南诏占据着从未被中国王朝有效统治过的地区,但它们的民族也熟悉中国及其制度,当它们自身形成独立国家时,也效仿熟悉的中国模式。这各种不同的适应就出现在一个正发生根本性变革的世界中。
晚唐的力量平衡
传统的中国历史编纂学在涉及异族时的问题之一,就是失之于用恒久不变的理论去硬套不断变化着的现实。古老的“五服论”观念幻想着这样一个世界:中国,更确切些说是中国的王朝,在这个世界上受命于天去统治人类,它是无可争议的权力的惟一合法的拥有者,这个权力既是政治上的,也是文化上的和道德上的。它周围的民族,都是“番人”,他们并没有充分参与中国文化,应该在五服模式内心甘情愿地服从皇帝,做他的臣属;他们的国家应该是处于皇帝的道德权威之下而又在他的实际控制和他的文官直接管辖的范围之外的一种周边地带。这一模式无视多少个世纪以来与外部世界的交往,坚持作为世界的象征,就像中国的上流人物所想象的那样。建立在截然划分中国人与番人的想象中的世界基础上的这些看法的残渣浮沫,在本卷所论述的这个时期之后的几个世纪内,继续在侵蚀着中国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的基础。
这个理论在遥远的过去或许具有某种合理性,那时中国的周边被那些文化发展水平较低、其政治组织结构松散而又不够完整的民族所环绕。但是到了唐代,这种情况最终发生了变化。在隋朝时期,中国还只有朝鲜半岛北部和东北地区东南部的高句丽这样一个邻居可以马马虎虎宣称为“国”,因为它主要为定居人口并具有稳定的制度。其他所有从云南直到河北边境的边疆民族都是部落民,他们中的很多人还过着半游牧生活,没有任何常设的大规模的政府机构,尽管在危机时期他们可以联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潜在的威胁。也许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中没有哪个民族拥有书面语言,只有高句丽是例外,而它使用的也是中国的。到750年,这种状况被完全改变:晚唐的中国被一些稳定的国家所包围——云南的南诏,沿着四川、甘肃和今新疆的漫长边界上的极富侵略性的吐蕃王国,位于西域的大食王朝,蒙古草原上的突厥汗国及后来的回鹘汗国,东北的渤海,朝鲜半岛的新罗,还有远方的日本。所有这些国家都有一批通晓书面语的精英,有的是以汉文作为其书面语,有的则是使用自己的书写体系。
8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发生的事件进一步巩固了这种局面。在安禄山叛乱的灾难之后,唐朝军队放弃了他们远在新疆的西部保护国,也放弃了位于今吐鲁番、哈密和河西走廊的曾在中国正规的文官机构管辖之下的广大地区。甘肃全境被吐蕃人占领。从8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唐朝军队进入帕米尔地区,与大食的军队在拔汗那附近的怛罗斯城作战,并进攻南诏,试图征服东北的契丹人。763年以后,唐完全处于守势,唐朝再也没有派出远征军企图征服任何一个邻国。甚至当9世纪50年代机会出现时,唐王室仍然谨慎小心地不打算收复丧失的西北各州。
8世纪末和9世纪初,一种新的稳定的国际形势逐渐形成,在此形势下,唐朝采用了外交与武力并重的方针,活跃于国际舞台上的其他成员也在盟约的基础上逐渐结成了稳定的相互关系。822年,唐朝和吐蕃在平等的基础上最终会盟,从而也加入了这种国家间的体系。中国从此不再是国际关系环绕的中心,尽管仍有使节和使团继续定期拜访长安。在西方,回鹘人、吐蕃人、南诏人和阿拉伯人相互纷争不已,从而发展了他们自己的结盟与和约网络;东北方的新罗、渤海和日本,通过把汉语作为共同语和采用从唐制中吸收的礼节,形成了另一个外交网络。这些网络都没有唐朝的直接参与。
840年时,中国的紧邻中惟一不具备国家形态的是契丹人和奚人的部落民族,这些人生活在今河北的北部和辽宁的西部;他们此时尚是回鹘可汗的藩属,尽管也仍然与中国的朝廷维持着紧密和正常的关系。
840年左右,亚洲北部的稳定开始发生动摇。首先,吐蕃王国骤然崩溃,能令人满意的解释是其国内原因所致。紧跟其后,回鹘帝国也土崩瓦解,回鹘人放弃了他们的都城哈剌巴剌哈孙,把他们在漠北的家迁到了新疆东部的吐鲁番、哈密以及河西走廊。他们的藩属契丹人和奚人转而效忠唐王朝。
到这个世纪末,中央权力的崩溃像疫病那样在东亚蔓延:唐帝国被黄巢叛乱摧毁,从880年以后,这个帝国只是保留着一个名号而已。在907年唐朝正式覆亡前的很长时间内,中国实际上被众多独立的地方政权所分裂,它们互相争霸,战争频仍。907年以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被分为10个之多的地区性国家。到9世纪的最后几年,日本的中央权力也开始坍塌;在朝鲜,新罗王国分裂成三个地区性的军阀国家;在东北地区,渤海走向衰落;远在西南的南诏也在分崩离析。五代期间中国的支离破碎与东亚各地此时的发展是齐头并进的。
与这一背景形成对照的是契丹人的辽国的出现。就像人们有时指出的那样,在唐朝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国际秩序,并非突然间被打破。那一秩序在8世纪末已然不见踪迹,它被改变成了某种全新的东西,被一种新颖的国际关系框架取而代之。但是这一框架也在后来被打破,公元10世纪时,国际形势在长达60年的时间里变幻无常,到处都在发生政权的崩溃。在这种近于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下,契丹人渐渐地、几乎是意外地成了中国北方以及草原世界上那场军阀政治争斗的参加者,主宰这场争斗是他们的首要目标。此外,这种四分五裂的状况延续了很多年。就中国本身来说,政治分裂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从公元880年黄巢攻陷长安起,直到979年宋军最终征服北汉。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被多达9个或10个地区性国家所割裂;在960年以前,北方一直被一系列不稳固的、短命的军事政权所统治。正是在这一时期,军事力量决定着政治状态,并继续成为宋初几十年间的一个主要因素。
10世纪初不仅是中国北方军事首领居于支配地位的时期,还是有很多地方军阀为非汉人军事首领——尤其是沙陀突厥人——的时期。李克用在这批人中最为强大,他曾经充当镇压黄巢的工具,在907年唐朝正式灭亡前的很长时间内他一直是山西北部实际上的统治者;在9世纪80至90年代使摇摇欲坠的唐王朝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持续不断的内战中,他是政权的竞争者之一。唐亡后,他的国家(号称晋)成了一个独立的实体。921年,李克用的继承人灭梁,重新统一了中国北方,建立了恢复旧名的后唐朝(923—937年),自称帝。
在1/4世纪中,整个中国北方都处于沙陀人统治之下,先是后唐,接着是其继任者后晋(937—946年)。早在905年,李克用就已经与契丹人结成过一次短暂的联盟。到10世纪20年代,契丹人被吸收为具有充分资格的中国北方政治的参加者:后晋成了契丹人的傀儡并将边境的16个州连同其汉人人口都割让给了契丹人。就连中国南方各个独立的朝廷也都乞求与契丹人结盟。944—947年,契丹人尝试入侵中原,他们攻入后晋的国都,灭了后晋,并草草建立了一个他们的政权;但他们明智地认为风险太大而决定撤军,把中国北方留给了另一个沙陀军事王朝后汉(947—950年)去掌握。尽管作为一个王朝,这个政权不久就覆亡了,但它的继任者却在山西的沙陀人老家将独立地位一直保持到了979年。
中国北方的大片地区就这样多年处于沙陀人的统治之下;至于山西北部,则长达一个世纪。但是沙陀人并不是这一时期在中国的土地上的地方政权中惟一的外族首领。西北地区在9世纪40年代前曾是吐蕃人的占领区,而此时,它则被形形色色的地方军阀所割裂:敦煌的汉人,吐鲁番、甘州和肃州的回鹘人,凉州的吐蕃人,鄂尔多斯南部边界的党项人。就像沙陀人那样,党项人也一直居住在被唐朝作为边境要塞的地区内,并且在整个10世纪初的动荡不安的岁月中牢牢地掌握着他们的地方权力。他们后来作为一个强大的多种族帝国的创建者而出现,这个帝国就是西夏,它在11世纪初收拾了自己控制下的西北地区的所有割据性地方政权,同沙陀人一样,党项人也不是入侵中国领土的外来者,而是在深谋远虑的管理方针下定居在唐朝版图以内的非汉族人,他们长期以来就已是唐朝地方体制和军事体制的一部分。
由此我们所论述的主要政权中的两个——辽和西夏的根基都可以追溯到9世纪末和10世纪初的政治与军事动乱中去。看看它们在唐代创建的边疆秩序中是如何扎根的,这一点同样重要。
边 界
中国传统的历史学把契丹、女真和蒙古人描述为闯入“中国人”领土的“外人”。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简单化认识,应当将其永远根除。[1] 无论现代的历史地图集是如何标示的,唐人同其前人一样,从未对北部边界作出过任何明确的界定。虽然人们有时也提到“长城”和一些仍然存在的早期城堡的遗迹,但这种说法只是用来表达关于中国边界的一种含糊不清的看法。[2] 从来就不存在一条连续不断的防御线或经过划定的边界。倒是有一串设防的边疆州和县,战略要地筑有少量要塞,一些屯田、军马场、烽火台和警戒哨所散布在各处。这是一个纵深防御体系,其中坚力量由灵州、太原、大同和北京等地强大的藩镇军队所组成。只有在与吐蕃接壤的地区,才迫使唐朝维持着一个庞大而固定的防御体系;也只有在这一地区,才经常通过相互协商对有争议的地区作出划定。但是在北方,唐朝的控制是由边疆各州的权限来明确的,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
这样的“边界”被唐初军事政策的另一方面弄得更加模糊不定。边疆地区的部落民在一定程度上被一种复杂的契约和协定体系带上了中国的政治轨道。通过这一体系,他们被纳入一种间接统治的制度中,在这一制度下,他们的酋长受到唐朝政府“羁縻”制的任命,被赐予封号、官爵、品级和俸禄。为这些部落集团设置了羁縻州和都督府,受唐朝边疆长官的监管。他们事实上并没有加入唐朝的政治体系;更确切地说,他们的酋长是根据民族习惯来统治他们的人民。这种赐予他们中国封号的等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中国的术语对当时的部落组织结构的正式认定,它能稳定地持续下去,不论是对那些部落酋长还是对唐朝政府说来,同样都是一种既得利益。这些部落酋长们还不时被赐予新的封号,并得到礼物和钱财以确保他们继续效忠。
较大和较强的边疆民族及其他们的最高首领甚至通过下列方式正式步入了唐朝的组织体系:赐他们以唐室的姓,这意味着他们已被接纳为皇室的亲族;他们的统治者与唐朝的公主通婚,建立同朝廷的姻亲关系;他们未来的统治者作为“质子”到中原来接受教育,通常是在皇帝的卫队中担任一个较长时期的侍卫官。派往中原的使团,除了正式使节以外,常常包括大批显赫的部落成员,这些人也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中国通。这些措施当然都不能使汉人对部落酋长们有多深的了解,但它们却成功地使部落酋长们获得了关于首都与朝廷、中国制度与管理方法的第一手知识,帮他们造就了少数通晓中国语言和习俗的有影响的人物。唐代中国的紧邻中,没有哪一个实际上是不了解中国的,总而言之,它们都选择了中国模式去模仿。
由此看来,唐代中国的“边界”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有一个外部环状地带,那里的人民因为加入了纳贡体系而成为“中国世界”的一部分;有一个在羁縻制间接统治下的部落民的内部环状地带;还有唐朝军事防御体系的外界和有效的文官管理的外界。
在宜于从事长久性的农业与只能支撑游牧经济的地区之间,当然还存在着一条恒久不变的“生态学边界”,它限制了汉族农业人口扩张的可能性。最后,还有一条有时极偶然地起到与生态学界线作用相同的边界:即在那些多少同源的汉族人地区与其他人居住的地区之间的边界。在唐代,不论是军事防御体系的界线还是文官管理的界线,都不能代表种族的或文化的边界。大量非汉族人在这些边界以内生活了许多个世纪,汉族人与其他种族集团杂居和通婚,其中一些人已经部分地或完全地融合。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少在东汉时期当成千上万的羌人、匈奴人、鲜卑人和其他边疆民族大规模定居时就开始了。在4—5世纪,又有大批非汉族入侵者蜂拥而至。人们习惯上认为这些民族迅速地向汉人的生活方式同化,但是在6世纪,他们中的很多人仍然保持了他们自身强有力的种族的和文化的同一性,而居住在边疆地带的一些汉人却在某些方面采用了非汉族生活方式。
初唐政府还让一些较大的非汉族集团——羌、党项、吐谷浑、吐蕃、突厥、回纥、契丹,甚至来自中亚的粟特人——定居在北部边界的一些州中。这些民族的人数多达几十万。它们有的愿意融合进来并选择了农民的定居生活,尽管汉人强迫定居的尝试遭到了另一些集团的激烈抵抗。有一些人仍主要是牧民。但他们对于唐政府的重要性在于,他们负责看管着巨大的政府牧场,可以为骑兵生产马匹,并能生产其他家畜。在这些少数民族集团中,有很多仍保留着自己的部落结构和自己的部落酋长。他们中的很多男人被编入唐朝军队,主要是充任骑兵,他们自己的酋长就是他们的指挥官。
在今甘肃省,青海东部的边疆地区,陕西、山西和河北的北部,当时形成了一条由少数汉族居民和多数非汉族人杂居的宽广的地带,他们大多能和平相处;那里还有一些从事屯田的驻军,既有汉人也有非汉人,其居住地与当地的农民和半游牧的牧民相邻。通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的,就这些民族的特征而言,远未达到相互间的一致,有些人以视自己为唐朝的子民为要,另一些人则强烈地信守着他们的部落传统。
由此看来,即便是唐王朝权力的巅峰时期,企图为它的北部边界设想出一条现代意义上的截然划分的国境线,明确地为主权地区作出界定并将不同的民族区分开来,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相反,那是一条宽阔的过渡地带,在这个地带内,所谓同一性、忠诚和权力都在不断地改变着与冲击着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