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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醋醋 发表于 2019-5-22 04: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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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六年(1470)礼部议请乌思藏由四川天全朝贡
明朝前期,西藏地方朝贡路线或取道甘、青,或取道四川,朝廷并无规定。但因传统习惯缘故,加上北路甘、青道较东路四川道易行,西藏朝贡多取道甘、青、河、湟、洮、岷入内地。明朝进藏使臣也往往经甘、青至乌思藏。但景泰、天顺以后,西藏贡使不断增多,为便于勘验管理,削弱西藏和蒙古的联络,明朝开始对入贡路线做出具体规定。
成化六年(1470)礼部议请乌思藏赞善、阐教、阐化、辅教四王由四川路入贡,大乘、大宝法王随上述诸王贡使经四川赴京,护教王地近四川,由东路入贡。东路经过四川的碉门、雅州至成都,再沿长江东下,到扬州换船经运河北上京城。虽然明朝在阐化王等配合下,大力修通从雅州到乌思藏的驿路,但这条贡道不如甘、青道易行,乌思藏贡使往往违例由甘、青道入内地。 [2]
朝贡规模,洪武时,
乌思藏朝贡规定一般为三年一次。西藏三年一贡的规定是比照诸侯于天子的三年一大聘,取意于政治的臣属意义,因而多贡并不限制,也有两年一贡、一年一贡、一年两贡者。
明朝前期,对一些积极朝贡者,朝廷还派官员进藏“答其遣使朝贡之诚”。对入贡人数,明朝前期没有具体规定,而其时每次朝贡的人数尚不多。在朝廷对西藏进贡格外优待的政策推动下,15世纪中期西藏朝贡人数和使团规模逐年剧增。
宣德、正统年间(1426~1449),入贡人数一般为30~40人。景泰年间(1450~1456),人数增至200~300人。到天顺年间(1457~1464),人数猛增至2 000~3 000人。每年多达两三千人的朝贡使团穿梭于西藏与明朝京城之间,无疑给明朝带来很大财政负担。
所以,从成化以后,明朝与西藏关系上最感棘手的问题已远不是如何招来西藏朝贡者,而是如何限制西藏各首领的朝贡次数和人数。
成化六年(1470),明朝做出四项规定:第一,乌思藏赞善、阐教、阐化、辅教四王皆三年一贡;第二,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第三,国师以下不得径自遣人入朝;第四,朝贡时各王须将僧人姓名及所贡方物各具印信番文,以凭验入,以杜混冒。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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